广州美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及安排
发布时间:2025-05-30
一、招生计划
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41人,其中:
1.艺术学计划招生12人;
2.设计学计划招生13人;
3.美术与书法计划招生16人。
二、进入复试各初试科目成绩基本要求
(一)学术学位(艺术学、设计学)
1.外国语:≥40分;
2.专业理论及写作:≥60分;
3.专业研究能力:≥60分。
(二)专业学位(美术与书法)
1.外国语:≥30分;
2.专业理论及写作:≥60分;
3.专业实践能力:≥60分。
三、复试名单确定原则
根据初试成绩及招生计划,划定各初试科目"外国语”“专业理论及写作”"专业研究能力/专业实践能力”成绩的基本要求。各初试科目成绩达到基本要求,按照专业总分(专业总分=专业理论及写作+专业研究能力/专业实践能力)由高到低进行排序。艺术学、设计学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专业总分前3名的考生,美术与书法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专业总分前4名的考生进入复试。若某子研究方向专业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,则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。
四、复试内容及要求
综合面试:满分100分,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,具体程序和考核内容如下:
1.考生自我介绍及研究计划陈述(可准备ppt演示文件,请将ppt演示文件保存为PDF格式),考生不得携带作品集等纸质材料,时长约为8分钟;
2.复试(面试小组专家提问及考生答辩,时长约12分钟。
五、录取办法
(一)艺术学、设计学
1.复试科目“综合面试”成绩的基本要求为60分。复试科目成绩达到基本要求的,按照综合分(综合分=专业理论及写作×30%+专业研究能力×30%+综合面试×40%,综合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)由高到低顺序,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综合分排名第1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。如遇综合分相同的情况,则优先录取“综合面试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综合面试”得分亦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研究能力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专业研究能力”得分仍相同,则优先录取"专业理论及写作”得分较高的考生。
2.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完成首轮录取后,复试科目成绩达基本要求但暂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,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顺序,学科专业内综合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,直至完成剩余招生计划。如遇综合分相同的情况,则优先录取"综合面试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综合面试”得分亦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研究能力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专业研究能力”得分仍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理论及写作”得分较高的考生。
3.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实际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。
4.考生不得更改已报子研究方向(导师)。学校保留根据各学科专业计划完成情况调整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实际录取人数的权利。
(二)美术与书法
1.复试科目“综合面试”成绩的基本要求为60分。复试科目成绩达基本要求的,按照综合分(综合分=专业理论及写作×20%+专业实践能力×40%+综合面试×40%,综合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)由高到低顺序,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综合分排名前2名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。如遇综合分相同的情况,则优先录取“综合面试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综合面试”得分亦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实践能力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专业实践能力”得分仍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理论及写作”得分较高的考生。
2.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完成首轮录取后,复试科目成绩达基本要求但暂未
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,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顺序,学科专业内综合分排名靠前的考
生进入拟录取名单,直至完成剩余招生计划。如遇综合分相同的情况,则优先录取"综合面试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“综合面试”得分亦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实践能力”得分较高的考生;若"专业实践能力”得分仍相同,则优先录取“专业理论及写作”得分较高的考生。
3.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实际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。
4.考生不得更改已报子研究方向(导师)。学校保留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调整各子研究方向(每位导师)实际录取人数的权利。
(三)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,在拟录取后,须与我校签订《定向就业协议书》,方可完成正式录取。
(四)对于存在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、违反招生规定等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直至学籍。
(五)新生应按时报到,并按照《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细则》(广美[2022]30号)的要求接受新生复查。
(六)以下情况之一者,将不予录取:
1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2.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3.已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者,不予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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